举报事项 凡属下列情形,均可向万州区教育部门举报: (一)面向中小学生非法开展教育培训的机构(含所有民办幼儿园)。一是未取得办学许可证,也未取得营业执照(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,下同)的机构;二是取得营业执照,但未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机构。 (二)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及民办幼儿园。 (三)存在面向中小学生开展超纲教学、提前教学、强化应试教育、等级考试或竞赛、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入学挂钩等违规培训行为的 有关事项 (一)接受举报时间:自公告日起,每个工作日上午9∶00至11∶30,下午14∶30至17∶00。 (二)提倡实名举报,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。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,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。为及时有效地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,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,举报内容应包括:机构(或学校)名称、举办地点、违法违规具体事实、证据材料、相关线索等。 欢迎社会公众积极提供举报线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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